就是最好的帮凶
乍看导演是让观众不要看表象,但导演全程都隐瞒着重要人物关系 因果关系在讲述,直到最后几分钟才一下放出全部关系 这种头重脚轻 刻意隐瞒重要线索情节到最后的方式 绝对上不了4星
种姓歧视、教育、法律、人权、性侵、政治、民主……暴露出来的问题真是不少。法庭戏有点乱,还是印度法庭本来就这么乱?律师辩护过程更像讲故事+泄愤演讲。
众所周知印度电影的长度动辄两三个钟头,所以他们是非常有经验如何让一部长片不使人倦怠的,我上次看的这么痛快还是复联四呢。电影前半部分细致的铺陈出一个罪案的始末(女教师被残忍的强奸杀害并焚烧尸体,副警督很快抓了犯人又迫于压力退出,最后不甘心手刃罪犯),后半部分几乎全是法庭戏,但极其精彩,反转接反转,并且节奏合适,对比深刻,谁是圣人?谁又是恶魔?虽然律师最后慷慨激昂的陈词确实不像法庭上该有的,但这些话放在那里确实震撼效果最好,女教师当然知道自己在以卵击石,但她还是做了,即使以身殉道也无怨无悔。替丈夫申冤被害的妻子,替女儿讨说法的母亲,因身份和导师偏见歧视迟迟无法毕业自杀的女生,都站在她身后,她们代表的是国家的尊严。结局大坏蛋并没有浮诛才是现实的,但微光已经点亮,希望已经存在。
几个反转来得质感不足,没有营造出让观众信服的氛围就反转了,极其缺乏震撼。
类似风格的印度电影看过不少了,可依然还是会在32℃的环境中汗毛竖起。
披着政治的 复仇故事 没必要这么编。其实细节更能说明一切
片子本身问题很大,前面卖关子整整两个钟头,看得我昏昏欲睡,看到 20 分钟就看不下去,今晚再看。2小时开始才揭开大幕,情节错综复杂,40分钟压缩太多东西了,主题太多,完全讲不完,重点不明确,又是革命又是政治又是贪腐又是校园政治,核心就是印度自上而下都完了。感觉印度这个国家就是个戏场嘛,就是给印度电影提供素材的
今年又一部伟大的印度电影诞生
前一小半会让人觉得是不是配不上这个片子的分数,就很流水账,中段以为是逼王出马的寻常桥段,拍着拍着就逐渐从理想主义抡铁锹的爽剧套路,慢慢走向精巧,这时才会发现导演编了一个大扣,增加的开放式结尾反而让这部片子上了一个台阶。有被导演秀到。对很多方面的讨论对于中国观众是比较能刺激到的。中国拍不出来是肯定的。
律师一句句的质问真的就像导演的满腔赤诚,对这个国家发出的一声声呐喊,每15分钟就有人遭受不幸,为何只有她被看见了?反观我们,那些被看见的是不幸也是幸,网络以秒在更新热度,又有多少被遗忘。我们满足于获得“即时正义”,而鲜有人关心与追究根本。说到这,又要自省,是老师说的:坐在观众席我们有评论的权利,那我们敢踏进去吗?
人家电影的高度啊,我们这一百年都没达到过。倒不是电影的拍摄手法怎样高超,而且印度电影人的勇气、洞见、对未来的期许和为国为民的热血,在我们这里是如此罕见。打五星,不是因为电影本身多完美,而是因为我们没有。
法庭戏精彩,最后塞进的反转信息过多,显得稍乱,前面可以减少时长,电影就会精炼些。
【6.5-】看完回想这个故事一开始到底起始于什么主题,女性主义、社会movement 、法律与正义、后真相、种姓制度、政治阴谋…无数次剧情“反转”的背后也是主题的反转,大部分问题讨论到一半就被另一个问题所替代,两个半小时的篇幅仍然没有一点让人喘息的空间,导演似乎想把整个印度社会都放进影片中,放大每一个相关者的情感,但终究在一次次的抒情、闪回与反转中再而衰三而竭。就像片中法庭戏上的那句台词说的,问题太多,每十五分钟就要高血压一次,直到最后疲惫到无力关心人物与事件的结局。凭借剪辑与叙事诡计造就的人设反转又何尝不是一种后真相时代的叙事常态呢?最遗憾的其实是,这些我们一个都拍不了的主题他们都能拍,但大多都只浅尝辄止了。
广场,学生,抗议,暴乱,镇压,政治,种族,性别,教育,人权,亲情,爱情,友情,全部浓缩在160分钟里面,无限反转,无限精彩。
诸如韩国印度等大部分国家在电影里能够触碰的话题尺度要超出我们太多,这类影片的受众靠别人的作品来反观自身,从而获得某种程度的心理慰藉和释放。与我们内心不可告人的期待基本一致,这也是很多印度影片在我们这里获得好评的心理基础。就拍摄手法而言,印度导演多少年始终固守的抒情手段、渲染技巧都太过陈旧,叙事的节奏与逻辑就好像在做复制粘贴,所以在印度干导演的难点全部来自内容输出方面。一部将政治、女性、教育、司法体制糅合在一起的犯罪片,后半部分密集的翻转让人生厌,尴尬不说,漏洞百出。
反转再反转,最近比较喜欢的片子了。而且印度经济没有限制印度的电影发展。
片头光感谢的名单就放了2分钟,注定了这是一部不简单的片子,自编自导自演,太敢拍了,政治、阶级的遮羞布统统撤掉。第一次160分钟的片子还嫌短了。
正义虽迟但到。不得不说,这电影挺牛的,既直白地揭露了某些社会不公的现象和讽刺了某些政客为了上位不择手段,又做到了多重反转。看到最后还挺解气的。
如果律师真正辩护的就是那四位嫌犯,就算被害人是“完美”的,就算真实情况确实是四名嫌犯奸杀被害人,只要嫌犯一天没有受到法律的审判,就没有人可以判他们有罪,更不能用私刑。法律应该体恤民众,但更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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