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电影作为一个凶杀片来说,还是可以的。只不过这个名字“记忆”和其中一些关于记忆的镜头,让人在前面有了过高的期待,而最后几乎没有回收这些期待,估计这一点上有些失落。
前边还好,最后一个警察能随便进豪宅搞职业杀手那套有点太扯。
莫妮卡贝鲁奇风华不再,他的那个壮儿子扑在妈妈怀里属实恶心,恋童恋母的asshole,母子俩都有大病。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财富和荣耀 有人性的贪婪 还有倔强的骨气
连姆尼森老了,贝鲁奇也老了,不过精彩的戏码还是在这两人身上
衰老,太残酷了,每个人都得面对。
其实都不年轻了,还是类似的剧情,诶。。。 有点套娃的意思,缺乏新意。
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财富和荣耀 有人性的贪婪 还有倔强的骨气
比连姆大叔前两部《Honest Thief》和《Blacklight》要好不少,但是并没有出彩太多。剧情老生常谈,动作戏缺乏紧张刺激感,莫妮卡·贝鲁奇和盖·皮尔斯都加盟了,一种“廉颇老矣”之感还是扑面而来,三星给不再年轻的三位演员
开始双线剧本,不过内容还是比较容易猜到,整体比较平淡,像是十来年前的东西。
跟记忆这个标题有关的部分大概不超过10分钟吧。。
丹麦影片的美国重拍版,非常丰满的故事,被导演拍得如狗屎,真不知道马丁·坎贝尔这几十年如何在好莱坞混的?节奏缓慢,杀手一路杀人,观众却昏昏欲睡。逻辑也是混乱不堪,所设置的人物也是莫名其妙,行为也是不知所谓。年迈的利亚姆·尼森勉力支撑,也终难挽救影片的失败。
扎克埃夫隆演技很牛啊,完全没认出来是当年歌舞青春的男主
唉,男主好蠢。真的毫无社会经验。其实明明有几个选择。自己本来就没有野外生存能力,甚至可以说经验为0。一开始我觉得他要么别告诉司机,要么跟司机一起去都可能结果会好一点。
几位没有进取的名人导演和演员,扎堆一处,搞一出没人买账的故事。
连姆这些年一直在演老当益壮,吃营救的老本,这次终于演了一个英雄迟暮,搞不定事态的真老人,而且还牺牲了。
连姆尼森老了,彻底打不动,剧情整体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老年痴呆的杀手和冲动的警员。
看到众多差评之后不抱希望地去看,反而觉得很贴合当下。全片透露着一句话:f**k justice.
扎克埃夫隆演技很牛啊,完全没认出来是当年歌舞青春的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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