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龙虎山掌门凌啸天(黎汉持)得知消息,带同侄女彩月(邓萃雯)下山,欲联同其师潘旭除魔,没料到二人性格不合,时生争执,屡误大事,反而彩月与渊的弟子陈广陵一见钟情......

评论:

  • 绪韵诗 5小时前 :

    观看过程中我心说这抓玛的莎士比亚风咋这么熟悉呢,合着是<灯塔>导演作品,得~啥也不(裂)说(开)了

  • 祁亚江 0小时前 :

    非常强大的视觉表现,延续了罗伯特·艾格斯导演一贯的粗粝神秘原始血腥的元素,一众大牌演员也非常出色,但问题就在于这个故事有些空泛,很多转折细节其实都用神棍的方式搪塞过去了,组作为一个接近2小时的商业大片来说这么处理着实有些难以服众,但有着此类文化基础的国外市场好像评价并不低。没想到导演在商业赛道不仅没迷失自己,反倒自己的特色风格更加浓郁极致。罗伯特·艾格斯依旧未来不可限量啊,想象力永远是这个世界最需要的。

  • 蛮春冬 5小时前 :

    一块陈旧腐朽的木头上雕不出什么新花,除了英语讲得很现代。

  • 蔡湛雨 3小时前 :

    为了安雅看的这部片子,结果安雅居然演了一个看似重要是则可有可无的花瓶!!!然后还是熟悉的A24的味道。看这个片子脑海立刻浮现麦克白的悲剧和绿衣骑士。最让我不喜欢的是,导演想把这个片子搞出很浓的维京史诗的质感,但是大家说英语的时候,专属名词用的还是北欧语言的写法,就很奇怪。

  • 采桐 4小时前 :

    人类进化期的冲突

  • 萱冬 2小时前 :

    一个注定要去瓦尔哈拉的王子。

  • 颜晨 0小时前 :

    北欧神话体系是极为残暴的,战死沙场为荣,病死老死为耻,战死有瓦尔基里骑着飞马来接引你,直升瓦哈拉神殿,和英雄们唱战歌,喝蜜酒。而这样神话下的族群其实是非常原始的,因此种种的行为可以看出其血腥无情的一面。最后男主毅然跳下船,必然会是一个赴死之路。看过整个剧情,对于故事并没有觉得有多么出彩的地方,理解为一个北欧男孩的复仇之路,但是其剧情看起来并不复杂曲折。但是在其中更多的是感受到北欧文化习俗,而且对个体的影响。

  • 翦嘉澍 1小时前 :

    MTV拍法,预告片式剪辑,北欧实景莎翁印象

  • 锦杉 8小时前 :

    在熊熊燃烧的地狱之门得到满足。

  • 用易云 3小时前 :

    这类神神叨叨又具荒蛮气息的故事,我永远看不腻。

  • 葛晓兰 7小时前 :

    冲两大女神看的,没想到还有Bjork惊鸿一瞥!导演用肃穆清冷的风格展示了北欧文化,所以不好看但仍值得看。后面复仇部分的剧情拖得不合逻辑,降分了,惊喜之处是大妮可自爆的一段,非常精彩!

  • 栋文 9小时前 :

    光是这个概念和执行力 就值四星 何况还有蕾姐和小K的美颜

  • 裕仕 0小时前 :

    好个Hamlet!那个丛林中突然拉进的长镜头,最后的火山赤身之战,太牛了。神话和蛮众总在一线之间,祛魅的不动声色,喜欢艾格斯这种精气神儿的片。一转眼又是三年。

  • 曦彩 7小时前 :

    挺无聊的。 不过这几年的viking片已经把北欧人神话得为纳粹招魂了,这部算是反viking 神话的。

  • 李雪珊 2小时前 :

    本来是满心期待柯南伯格又会给影迷带来什么样的震撼人心的佳作。可是看完还是略显失望。主要是这次柯南伯格想要传达的关于“器官”这一概念性的命题实在有点模糊和虚幻。表达的意图偏抽象化,人物的行为举止偏意识流化,因此很难窥测其深意。倒是那对于身体切割的部分,会给人留下“难以忘却”的记忆,不过这也是柯南伯格一贯的视觉极端风格,看多了反而就不会那么渗人了。

  • 段子昂 3小时前 :

    浪漫主义的、古典戏剧式的、精准的、美感的,英雄的旅程。它唤醒着我对故事、电影原本样貌的最本初记忆。毫无共鸣的人呐,莫用肤浅筑妄言。

  • 梦婷 0小时前 :

    哈姆雷特这套已经看腻了,亮点只有极具个人风格的视听,以及安雅的脸蛋和屁股。艾格斯趋于商业的一部,希望后续给力一点。

  • 柏振 2小时前 :

    大型Rammstein mv,岩浆上打架,不占个高地是什么样的后果已无需多言

  • 雀幻翠 9小时前 :

    看的第三部柯南伯格,他大概在说两个主题:一是马克·罗斯科画作的注脚——白噪和“器官”(《大都会》);二是,所谓“normal sex”之外,用现象学那套试图绕过精神分析、权力分析来为“新”欲望营建合法性(《欲望号快车》)

  • 藤水凡 2小时前 :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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