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演:卫兆红
编 剧:黄锦志
主 演:刘长纯
片 种:故事片
类 型:剧情
出品单位:长春电影制片厂
长 度:88分钟
出品年代:2010
剧情简介
影片通过城管局长徐凤山为创建和谐城市,帮助商贩们解决实际困难,与不法开发商斗争的故事,充分表现了一个公务员为人民服务和不畏邪恶的坦荡情怀和崇高精神。
然而黑暗总是会过去的,只是抗争从来都不会停止——这大概也是,文艺作品需要持续表达的愤怒
“尊重一个人的才能取决于他们使用它的目的。”
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黑暗,区别在于对待黑暗的态度。你以为藏着掖着别人就尊敬你?揭露了阴暗面别人就瞧不起?恐怕现实正好相反吧。敢于把顽疾和黑暗展示给世人,并指明是与非对与错,就这一点来讲印度就比中国强百倍和有希望。最后加上的一颗星完全是基于跟鸵鸟国对比的情绪化结果。
pps,看的版本是机器翻译吧,太差了……
名气很大,看过后感觉不如期望,电影的节奏是大问题,可能没事放个歌跳一段是印度基因里的东西吧
印度版《辩护人》,剧情真实,但依旧非常不习惯歌舞。当然,不敢对比。
“我相信事实。” The Lawyer.
电影里的整个警察系统都烂在根里里,黑漆漆的,官官相护,从高层到警察的一线人员都已经没有心了,只能说印度真敢拍啊。
钱德勒律师的行为是高尚的。但是作为一部影片,过于超级英雄的描绘,又回到了印度电影最喜欢也是最擅长的造神模式。不是说这种包装不好,只是深知“本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之后,总感觉略有不妥。外加核心案件中,三坏警的失误过于低级,使得整个抗击过程都仿佛撞了大运一样,很难看到这个烂透的体系。
“一个人是否应该得到尊重,不在于他有多少才能,而是取决于他用才能去做什么。”种姓制度,种族歧视,都是万恶之源。现实往往比影片更残忍更冷酷更黑暗,所以,更要不断的谈及,不断的用可传播的方式让更多人铭记、抗争
能拍、敢拍这样的题材值得表扬,但是从艺术的角度看,拍的太过脸谱化,以至于不吸引人。
战争并不是一无是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的就是战争!
当一名部落男子因涉嫌盗窃而被捕时,他的妻子求助于一名人权律师以帮助伸张正义。
并算不上很妙,伏笔埋得太明显,显得很蹩脚。但要表达的东西倒挺真诚的,其实这样一个故事放到其他国家必定觉得不真实,但在印度真不好说。
风格过于典型使得电影再好的题材都显得滑稽无趣
真实事件改编?女主和人权律师都很了不起……
印度电影和韩国电影敢于刺破黑暗的这份勇,真的令人肃然起敬!
7分左右,过于冗长,其中穿插的歌曲也是很让人出戏,估计印度人民喜欢吧,有些台词不错,但法庭上的张力不够,这种题材主要体现的就是冲突,对抗,心灵上的碰撞,而印度片却很喜欢在案件本身上下功夫着重描写,以至于人物显的很平,这点宋康昊的辩护人就直接秒杀了,该平静的时候平静,该爆发的时候爆发,把观众的情绪在恰当的时机点燃,而不是四平八稳的看一场审判这么简单。这部电影到底是把重心放在悬案的解题,还是放在律师的破案技巧,还是为种姓问题付出的心血,还是刻画底层人民没有尊严的生活,导演什么都想要,所以拉了不少时长,有些戏一场足够,太多就满了,离佳片还有不少差距
大义凛然,鞠躬尽瘁,简直是超级英雄电影。
这部片子和孟买酒店深刻让我认识到了印度警察。种姓、母性、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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