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以日记的形式呈现。无所事事的年轻人米歇尔(马丁·拉萨尔 Martin LaSalle 饰)在赛马场目睹了一个小偷偷窃的全过程,他被小偷那自信优雅的手法所吸引遂即加入了偷窃的勾当。爱读书,坚持虚无主义哲学思想的米歇尔坚信偷窃是一种手指的芭蕾,一场完美的行窃就像一场精彩的行为艺术。米歇尔有一个久违的病重的母亲,在去探望的时候结识了一直照顾他母亲的邻居珍妮(玛莉卡·格林 Marika Green 饰),漂亮的珍妮唤醒了米歇尔心中沉睡已久的感情。米歇尔被警察盯住了,警长虽然三番五次的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米歇尔依旧沉迷于他的“艺术”中无法自拔,很快,米歇尔被捕了。
珍妮来狱中探望米歇尔,她向他袒露了自己的真情,米歇尔在泪水中猛然醒悟,当生命中还有所爱的人存在,生活就不会是一片虚无。
感觉李的角色就是性转版的洪,这样看多了一分狡黠与真诚。最后在电影院似乎是一个环形结构,让我又分不清短片和结局是想象还是现实。
电影啊,真伟大。
—黑白?
电影啊,真伟大。
虽然我知道导演的想法,我也知道粉丝的想法,也理解电影节评审的想法,但我还是觉得太普通了。某种意义上,这是小众粉丝的圈地自萌。
要是哪天我结婚了,我也要拍个这样的东西在婚礼上放!
金敏喜太美了。美到模糊了真实与幻觉的边界。生活永远是要重归于平淡,一个人坐电梯的瞬间,顶楼抽烟的瞬间。邂逅辉映灵光后还是要重返Alleinsein。(其实我没看懂,但是手捧鲜花的彩色金敏喜太美了。)
前面喜欢,直到戏中戏肉麻得有点受不了,可能沉浸在爱情里的人在观众外人眼中就是这样吧。
一部关于洪尚秀拍摄电影方式的自我指涉的元电影,小说家的电影,尽管导演是缺席,但是通过最后的彩色镜头,金敏喜违反了“直视摄影机”的禁令,跟洪尚秀视觉对话。电影成为一份导演与御用演员的情书,这种小工作坊式的电影拍摄方式,接近戈达尔和伍迪艾伦,体现了一种艺术片生产机制的健全和健康,既是小打小闹的,又是艺术性的。影片涉及的人物情节及故事元素,看似漫不经心,是日常生活的自然主义摹写,实际上却是精心涉及的,每个层面都恰到好处,反应了普通人生活中的无聊,同时也有神秘、无可奈何,相识相知后的心花怒放,走向幻觉的现实主义
导演这自己这套风格玩到得心应手,随便拍拍就很有趣,拍一个电影,顺便向金敏喜表白一万次。
洪尚秀每年一部《我老婆最美》,这次更是令人发指的把自己拍的小短片直接放到电影结尾了!
这……导演很浪漫,我看得很无聊。洪导的长片我还剩3部早期作品没看,目前觉得这部生涯最差了。其实河边旅馆之后我就担心导演表达欲减弱,但无论如何不要放弃mise-en-scene呀!画面除了人物几乎没有别的信息,用台词来讲或许是更“清晰”了,但我眼睛感觉没处搁。也有原因是这次的“日记”太关注自己(知道导演很幸福了),失去了为观众创造的诠释空间,不仅眼睛没处搁,我心情也没处搁:其实也并没有那!么想知道导演的真实心情……
洪常秀是想说:我电影里,关于戏里戏外演职服化道的一切,都必须是我的私人最爱。换句话说,作者电影的导演们,从不接受公私之分的讨论(金敏喜点了个赞)。
喝酒聊天的戏总感觉没看过瘾啊;“这是不是太随便了?你是不是需要一些引人入胜的元素呢?”;太喜欢这个结尾了
尽管曾经只有过一夜春光,大胡子诗人才是小说家的创作灵感吧,不然在酒桌上一直制止人家剧透干嘛呢,各有各的脑回路,各有各的故事,小说家的故事难道长在诗人大脑里!
这是裁缝的电影。洪尚秀把自己近几部作品的概念与话题重新排列组合了一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可以说是导演界的经济适用男了。反正拍出啥都是三大常客,要不把这部戏中戏的物料再捡起来拼一拼,下一部直接就叫『「小说家的电影」中的电影』吧,闪耀柏林。
尬聊和废话,却真实无比。小说家想拍的电影理念指向自身的这部电影,又是一部元电影。故事不重要,人物的连接与表述(包括手语的表达)才是电影的核心。金敏喜捧花那段又是在秀恩爱么…确实有很多潜台词,我还没怎么看懂…
感觉这一部比较接近里维特的《去了解》,每一组人物关系、场景的呈现都具有强烈的弥散梦幻式开放属性,关于过去的记忆与未来的展开可能,还包括了那部灵光一现、未知全貌的电影。
应该是看的第一部洪尚秀电影🎬,个人风格极其强烈,是那种静下来看能获得能量的电影。当然,女主角金敏喜实在是太美太好了,我要在假期把她的电影都补一补。
这部倒真有点让人摸不到了。不过不变的是漂浮在无主题上的爱自己和爱她。以及金敏喜好美,戴口罩也美!(记一部把晖子看得昏昏欲睡一个小时后终于忍不住必须停下看看花小雕搞笑视频来缓解氛围的电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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