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设定于1955年,叙述摄影师丹尼斯·史托克和好莱坞男星詹姆斯·迪恩在一场派对上首次碰面;狄恩想透过杂志的照片来为自己添增名气,因此瞒着老板与丹尼斯一同到对方的家乡印第安纳州,途中丹尼斯除了拍下他多张美照外,还为两人产生了坚韧的友情。
近期处于对加菲的少年感重新上头的时期 看什么都不重要...
或许都是几周以后快三十的人,感同身受。三十岁的我,会有什么成就呢,又需要什么成就呢。
影片结尾,拉森却重整旗鼓,开始创作《吉屋出租》。就是这个瞬间,对我的冲击力太大了。看完影片我其实不会觉得拉森可怜,甚至有些羡慕他。
生理共情的结果就是眼泪更加充盈,要比情感来得快得多。怎么没人夸凡妮莎,又美又会唱,爱了。
蛮有意思,用了音乐剧,电影,MV穿插形式,让我觉得很有新意。那个sunday的片段很有意思,“一群傻子应该在周日上午在家里,非要在这个铝合金材质的餐厅里花钱喝冷的合成果汁和微波炉贝果”,笑4
神奇的音乐剧,热血的音乐人。原来成功在“下一次”。
到后期热泪盈眶,I have no time. I already 29.
歌舞片,没什么亮点,创作者就是不停的写写到能被看中为止,然后继续写
一方面要有艺术天赋,另一方面要有恒心和运气。第一个方面就已经淘汰掉这世上99.99%的人了。
这几年我唯一能欣赏的歌舞剧只有lalaland。
7.5/10。很巧,一天看两部音乐、传记类。对比的话,一群会唱歌的演员形成的化学反应,压过了如果没有本人感人故事就会沦为普通过生平的记录。
音乐剧粉滤镜加成,看到了很多Rent的影子,LMM这情怀牌很会打啊。
创作者们都知道了要写自己了解的事才能打动人,于是越来多的作品就是聚焦于创作过程本身……歌太密了吧,还挺洗脑的,让情绪一直跟着节奏律动,故事虽陈旧还是能让人投入其中。
本片的英文名直译过来就是“滴答,滴答……嘣!”这是一部传记歌舞片,讲述的是乔纳森追逐梦想的故事,看得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
30岁就开始倒数人生了吗,真是让人害怕。cage or wing,ask for birds;fear or love,ask for yourself.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For the love of NYC,Musical and greatest artists!热血沸腾,眼眶含泪,恨不得起立鼓掌(只恨不是在剧院里),Bradley Whitford的桑爷造型乱真100个赞,好莱坞请给加菲小金人。
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周 足以证明乏善可陈 故事老套 歌曲平庸 于我唯一亮点竟是许久未见的歌舞青春女主角 瞬间把我拉回青葱的初中
明明是个与创作者本人无关的故事,却莫名透露着浓烈的自恋味,纯属剧院玩家自娱自乐自我感动。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先学会电影剪辑和调度再来染指歌舞片……?今年颁奖季电影的质量简直太恐怖了。
说实话对这类音乐剧电影并不太喜欢。但有一段打动到我 男主回忆自己小时候和朋友在学校里排练唱歌 说 “希望人生每一天都这样度过。”虽然长大后的生活一地鸡毛 但或许会有一件事让你愿意不跟随主流 走入那条看似体面光鲜的上升路径 为主角纯粹而美好的理想主义感动。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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