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在西方狼人家族的传说里,有着一个介于人类和纯种狼人之间的神秘种族——“剥皮行者”,他们行动迅猛,杀人成性,嗜好吸食人类血液,夜空中冉冉升起的血红月亮正是他们的象征。“剥皮行者”因其凶残受到人类诅咒,但随着种族的扩大与繁衍,其内部开始分化。 和母亲雷切尔(Rhona Mitra 罗拉·麦特拉 饰)相依为命的小男孩蒂莫西(Matthew Knight 马修·奈特 饰)即将迎来自己十三岁的生日,但他的命运却马上要发生改变。蒂莫西是人类和狼人的孩子,他拥有统治族群的强大能力。为了争夺种族控制权,嗜血凶残的一派和希望摆脱厄运诅咒的一派展开了殊死搏斗……

评论:

  • 糜灵凡 9小时前 :

    把俗套的恋爱故事重新讲了一遍,故事还是毫无新意,但,却在各种细节各种安排下,观众一次又一次地被击中心脏。好编剧果然是神奇的一类物种。

  • 环思雨 2小时前 :

    我为自己竟已不再被这样的感情触动而失落 但也可能是看的那天晚上喝多了

  • 殳幼荷 8小时前 :

    话唠式电影,大概在40分钟后开始变得好看些,文青爱情被现实社会拖垮的故事。老实说,两个人步调不同,又没人愿意等,分手也是好事,而且能这样分手已经实属体面和幸福了。爱情部分我是没太get到,个人以为灵魂相契的爱情不见得是建立在一堆共同兴趣爱好和审美趣味上。工作和生活的部分倒是有戳到我。迈入社会的赛道之后理想主义者还想要一直保持自己的初心和信念是很困难也很痛苦的,也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什么才是更好的生活?所谓的“更好的生活”,对你这个个体而言真的更好吗?

  • 浦棠华 7小时前 :

    今年我23岁,这部电影是我做了23年的梦。

  • 贺心慈 1小时前 :

    开始也是因为共同讨论了一个不太出名的演员,四年之后知道了他喜欢那个演员是因为胸大🙃

  • 秘骊泓 6小时前 :

    其实无论是前面热恋期讲两人的默契和甜蜜,还是后面的矛盾冲突,都有点极端了,让人无法相信,但写那么细腻的情感,内心的os,还是相当有一手,不回头地挥挥手,全景地图上的小小奇迹,还是被感动到了,一点点。

  • 辰家 2小时前 :

    读过GQ那篇《专访坂元裕二:我已经54岁了,还是最爱写爱情剧》就期待上了这个片。可以和西方类似题材的电影对照,像耶茨的《革命之路》写得痛切和激烈得多,相较而言,坂元裕二处理得更东方,更精致和云淡风轻。

  • 阮雁兰 6小时前 :

    没勇气试探爱情的存活率了 大家爱的都是多巴胺产生的回忆罢了

  • 骏泽 5小时前 :

    婚姻故事前传,也是放在全球各地都成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吧。啰嗦却很细腻,就是过于把工作和情感关系的处境极端化了些。

  • 桐玥 9小时前 :

    虽然但是,我太讨厌饮料无限畅饮店遇到年轻时候自己那个桥段了。

  • 月颖 2小时前 :

    在我看来,女主并没有多爱男主,只是沉浸在自己的理想世界里,即使两人在一起四年了,也不理解男主的努力,虽然失去了很多甜言蜜语,但生活不就如此吗?长久爱情的前提就是要维持生活啊,醒醒吧文艺青年,热恋期终将会过去的,终将会回到现实的,真正的爱情也终将会落实到柴米油盐上的

  • 禧奇 9小时前 :

    把爱情拍成单纯的志趣相投还干一两年社畜就轻易把所有爱好舍弃掉的设定让人反感且火大(但短毛的soda狠狠get到了

  • 运轩 0小时前 :

    四星半。两个人刚开始的契合点设置的过多,看起来未免有点刻意。但日后逐渐变化逐渐相互远离的过程倒是很真实。很喜欢这样的结尾。只是怀念也挺好的。

  • 翁古韵 2小时前 :

    恋爱是动态的,双方可以不同,也可以相互分享发掘爱好,交流深刻的思想,讨论解决面临的问题。不一起成长,没有思想互动,只一味地想维持之前的感觉,注定会因为步调不一致而走散。

  • 枫雪 4小时前 :

    我只想趁早开次花。谢了就罢了。

  • 璟梦 8小时前 :

    在男女主角沐浴在阳光中猜拳决定小猫咪的归属时忽然大哭,如此快乐的一刻,当我们仿佛回到彼此“喜欢”的模样时,愈发确定着爱情的消逝。坂元对于那些爱情发生的时刻与那些珍贵的必须自处的时刻,都太懂了!

  • 粟靖荷 0小时前 :

    坂元裕二!!!(又見 蘇打x村花,剛好續命《短劇開始啦》😭😭) 開場的“錯位對話”和結尾的Google實景地圖,片中各種前後呼應的設計超有巧思。五年的戀愛 通過小細節和囈語的獨白 濃縮在2小時裡面 有甜有虐,不愧是《四重奏》的編+導組合😭 (看似寫的''戀愛'',其實也在說''寂寞''… 就像是一首歌的左聲道和右聲道,同時播放看似和諧,單獨聽起來卻又有著不同… 歌有一曲終了的時刻,花有由盛轉衰的那天… 英文片名''We Made a Beautiful Bouquet'',我們合力造過一束花,它曾經很美麗…

  • 闻人安晏 6小时前 :

    22岁的时候遇到你,我们不同的大学毕业到同一家公司上班,讲相似的方言,搭车去公司的偶遇,公司游船上惊讶的你也在这里,从不联系的你深夜短信给我的歌词,以及在公交车聊诗词不想结束,下车就近在站台旁的快餐厅坐下用餐巾纸写诗词。满眼闪着钻石星星的人。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过,会不会比现在好太多太多?至少你读过书还会和我分享,而我也可以把耳塞给你,即使在路上走着,也能聊音乐到忘记出行的目的。我们都长大了。也分手十年了。连自己都感受到自己老了。

  • 锦天 0小时前 :

    又吉的《剧场》,坂元的《花束》,当代文艺青年恋爱必读文本

  • 称思柔 2小时前 :

    兴趣只是相互了解的一种方式,兴趣相投不是稳定关系的必要条件。当然,年轻时兴趣几乎是可控时间的全部,爱好相同的话一同度过共同的时间建立亲密关系会更容易一些,但也往往会产生以为心灵合二为一并能够持续到永远的错觉吧……走入社会后,兴趣不可能是生活的重心,柴米油盐、生活习惯、价值观、未来的计划等等都是更重要的事。恋爱如同花束,美丽但终究会枯萎,不过只要拥有过也是很幸运的一件事,反正对我来说他们那几年最美好的时光是我不敢奢求的。我从本质上大概还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吧,我不会相信永恒、不会对热情的生命抱有期待、也不认为存在双方都不用妥协的亲密关系,生活本就是不断用回忆抵抗失望的过程,曾经拥有比完全没有要好上太多,这样想的话……或许能够装出一幅微笑并心怀祝福地告别的样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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