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姆大叔继承了杀手莱昂留下的传统底线:No women, no kids,为此跟雇主死磕。正义和记忆的联系实在有点牵强,最后的结尾感觉是实在没法收场了,又不能让观众不爽于是只能来个机械降神。
视角和背景完全不同的掘金记。壮丽的大自然景象衬托下,人性之原罪让绝望、压抑反而越发沉重。
这分明显低了,难得一步真正的电影
打斗片段依然干脆
一部好的电影在前两分钟不让人失望,前五分钟不让人烦躁,前十分钟一定让人想继续看下去
意识流,道理显而易见,而且无处不在,把人性的暴露地简单又直接。相反演员的演技倒是给与了更多的放大,故事情节确实相对简单了点。
从连姆尼森身上看到了自己无法正常年龄退休的未来。米国杀手组织穷到大爷都70加老年痴呆了还只有他能干这活。
「老年性失忆」在本片中的设定除了刻意「卖惨」之外毫无意义,一个冷血杀手因为目标是妇孺而良心发现也是陈芝烂谷的套路,连姆·尼森最终也走上了年老色衰之名演员平平谢幕(柯南道尔语)的老路。
马丁坎贝尔去给El Paso拍了个城市宣传片么?这剧本这卡司没啥问题,凑一块儿就怎么也不对味,拍得温吞水一般。
女神熟的好透…奔着阵容去的,剧情一般般,节奏控制的不错,一会儿一个小高潮。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连姆老了,莫妮卡也老了。这部比连姆的前几部电影有点进步。从事杀手也好,一个行业干到70岁还要努力工作的,我不知道是敬业呢还是生活的悲哀。
最后的结局太爽片了……年老的liam,打戏异常吃力,看得心酸
动作戏不够流畅,看出了种英雄迟暮,美人垂矣的感觉。岁月真的是把杀猪刀啊
年过七旬阿尔兹海默症老杀手,刀尖舔血想退休。幼时兄弟二人遭禽兽父亲性侵虐待留下阴影,今朝见墨西哥女孩被白人权贵残害良心发现。再次化身《夺金营救》与《行过死荫之地》中的边缘地带人物,孤胆英雄以暴制暴。
比较意外的是连姆尼森居然死了,可见导演有心反类型,但还是太简单了,杀手患上老年痴呆症的戏剧性也没做足
浪费时间。就像泡过十八道水的绿茶,极其乏味。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马马虎虎,属于看了也就看了,不看也没必要强求的
这个主演叫连姆尼森,北爱尔兰人,比较熟悉的面孔。饰演的杀手因年纪渐大慢慢患上失忆症……在执行一个杀人任务时,发现对象竟然是未成年人,因此与警方联手倒戈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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