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0。很巧,一天看两部音乐、传记类。对比的话,一群会唱歌的演员形成的化学反应,压过了如果没有本人感人故事就会沦为普通过生平的记录。
谁都是曾经绚烂缤纷热情洋溢和这个世界碰撞燃烧着,但也会流于平淡失去光泽。
电影还行吧。但乔纳森的经历更让我触动,他在《吉屋出租》开演之前就去世了,这让他成为一位最纯粹的艺术家和理想主义者。
这不比《安妮特》好看好听,也更写实走心。鲍勃·福斯拍《伦尼的故事》,林曼努尔拍“乔纳森·拉森的故事”,一种惺惺相惜和自况,还有本片从叙述到剪辑借鉴前者颇多。
太感动了,歌好听,情绪也很饱满,加菲尔德值得一个奥斯卡影帝提名!另外,他永远是最好的蜘蛛侠。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除了不喜欢大部分的音乐之外没有缺点。Sunday的cameo太棒了,说这部电影是音乐剧爱好者的复联Endgame不为过。今年的三十岁焦虑真多啊。
更明白滴答滴答嘣,明白心底倒数的走针声。
关于创作焦虑的部分还是拍的挺准的,但整体还是太平庸了。
开篇很棒。作为传记电影,材料编织甚至做到了让观众能理解“生平+编剧叙事”双结构的程度,这一点相当不错。
加菲真的有才,从战争片硬汉到穿梭市井的超英,再到为梦想的癫狂音乐剧作者都能驾驭。重重叠叠的阿卡贝拉加适时切入的其他乐器真的很爽。“剧作家就是要一部接着一部写作品,希望能有所回应。继续创作吧,孩子,写你熟悉的东西。”
天才、纽约、梦想、年龄、资金、爱情、(同性、艾滋……是些看起来都老套得不行的关键词。可当电影用音乐剧的形式去讲述一个音乐剧作家时,这一切都变得好看起来。音乐真好!(加菲好帅哦~
影片结尾,拉森却重整旗鼓,开始创作《吉屋出租》。就是这个瞬间,对我的冲击力太大了。看完影片我其实不会觉得拉森可怜,甚至有些羡慕他。
对音乐剧也谈不上兴趣
其中辛酸,也许身为创作者更感同身受吧,想起自己三十岁前焦虑到离职去写自己的作品,以及现在,废了三年心血的作品还在漫漫无期的打磨中,早已明白了要不停地写下去写下去,已经开始了下一部和再下一部的构思,但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像曾经一样孤注一掷,必须向现实妥协养活自己。tick tick boom,就是创作者的那份对流逝时间的恐惧和燃尽自身追求一刻灿烂的创作热情吧。
over and over
其实我是很能体会Michael的,我也不过是一个理想败倒在生活面前的人。向生活服了软,听了劝,平平淡淡,循规蹈矩生活一场。不再觉得从事自己喜欢的行业就是一件幸福的事,大抵是聊胜于无的安慰多于喜好带来的幸福,也似乎可以理所当然为自己并不出众的天赋而开脱。
一个美好的人生,也许有点悲惨,但确是美好的,过自己想过的人生。
你永远可以相信LMM。你也永远可以相信加菲!!!演技长进得相当可以哦,看得出对larson的举手投足都是琢磨过了,把音乐执着和幽默天赋演到了骨子里。时常觉得LMM是larson附体么,为啥那么有才华,就很多创作的方法真的好妙。
单拎出来还行,但是绝不能和爱乐之城比啊,这部只有typical可以概括,朋友人设、三段式剧本、舞台剧式编排等等都很typical,除了剪辑稍有想法以外,其他全都规规矩矩,这和爱乐之城甚至纯传记片登月第一人相比都套路化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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