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流浪汉(查理·卓别林 Charles Chaplin 饰),身无分文,遇上了双目失明的卖花女,却不忍袖手旁观。他想尽办法去凑够费用,供卖花女治病。一天,他搭救了一个富翁,富翁当晚和他称兄道弟,第二天却翻脸不认人。本来打算向他求助的主意行不通了。流浪汉去参加拳击比 赛,以图获得奖金,却输得一败涂地。谁知这时重遇富翁,二人不计前嫌,富翁答应出钱资助卖花女。在交给流浪汉1000元后,富翁遭到偷袭,身上剩下的钱被强盗抢走。流浪汉奋不顾身去追赶,却因为误会被警察押回警局坐牢。另一方面,卖花女凭借流浪汉的资助重获光明,开了一家体面的花店。
女性个体画像,难得看洪尚秀在电影里嘲笑自己
用手语读诗,用电影讲我爱你。
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觉得洪尚秀的电影太好看了,同时也是第一次感受到所有人口中所说的金敏喜好美,一切都如此自然,流畅,真实,美好,让我想到戈达尔那跳舞的三十秒,也想到自己电影所有的彩蛋,正在想的时候这个片子也出了彩蛋,确实是这样的用意呢,很酸地说,洪尚秀拍完这部电影就可以彻底息影了,但洪尚秀大概会拍出更棒更美好的电影吧,伟大并不是那个最好最合适的词语。
只看我真正有兴趣的喜欢的东西,而不是我认为我应该喜欢的。
不是记录,却生发出无限的真实。洪-金的婚礼在过曝的黑白中冲洗出彩色,是属于影像的温柔。
洪导什么时候在他的电影里不出现“你好美”这三个字,才是真的转变了他的电影风格
还是偶遇,尬聊那点事儿。这次主题意外的浅显,就是赞美老婆漂亮又可爱,最后再撒一波狗粮秀恩爱,这样都能拿奖你敢信?
一般洪的电影都属于休息时刻,不投入感情和思考,懒洋洋看几个角色互相夸赞,洒洒陈芝麻。人物没有弧光,都是老树一样稳定的品性,在每个洪尚秀平行宇宙都能构建起一桌酒局。这部意外的很喜欢,可能因为小说家偶尔在一旁的蹙眉让我突然代入进去,不能继续在宇宙边缘静止观察。她对创作和感受和规则和人情和性的表达头一回让我觉得哦,原来就是这么回事,原来在老树林中做一只有眼睛的鸟就是这样的生活状态。结尾看她抽烟的时候也好想抽烟,一口长气叹了出来。总之就谢谢洪尚秀吧,希望他继续用李慧英。
每次我都发誓不再看洪常秀了,然后每次还是又看了,实在是抵不住金敏喜的诱惑, my bad.
把故事还给观众了,这是小说家和编剧的不同之处。真的被小说家随口编的那个故事折服,比编剧精心编排的结构故事更有魅力,因为自然。没有冲突就走完了从愤怒到原谅到幸福的内心活动,对生活的体验深却并不张扬,这样的人格太叉明了,对我而言。小说家女士对男导演虚与委蛇的浪费那句捧话的反驳也精彩极了,洪尚秀写得时候应该是很爽的吧,舒展的人生啊。小布尔乔亚真是好,透明、高妙、举重若轻。但是把片中文艺女青年的方桌尬聊带入我自己,教养良好、感性、缓慢对话、思考、表白心意、聊文学之类的,我会觉得自己的生活虚假到想死。嗯。
戏中戏里,他们是夫妻的关系。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
当他就这样堂而皇之昭告天下般的把重复作为其最重要的作者性进行强化和表达,那么在这样重复的剖白和遮掩、重复的炫耀和自审中,就很难再有生成惊喜的可能,但是这也很大程度上压扁了让人失望的空间,每一部新片里在结构或表现上微弱到近乎静止的那一点点尝试和探索,深藏着洪常秀所有的趣味和倦怠。最好的一幕来自于书店的五人聚会,每一句对话引发出的每一个人的微表情,让之前的内容生成了迷人的回声,将整个段落变成一种悬疑、一次解谜。
一句诗意的话,成为手语;在高楼看风景,走向所看的风景;今天是什么日子,接连遇到过去的人;天气很暖和,像是春天;她的人生,不是“牺牲”;和喜欢的人拍电影;酒逢知己饮。
是的。
私心五星,献给真正的爱情。
字幕结束后那一场戏,顿然阴冷,想起早期的他。
然后就出现了全片唯一的彩色片段。
本来有很多想评说的最后决定不说 然后看见页面短评里九苍说的基本涵盖 下面他长评就懒得看了 确实是《引见》B面 但相比《引见》这部更加是我本也想拍但完全还没开始设想清楚的一部电影
导演这自己这套风格玩到得心应手,随便拍拍就很有趣,拍一个电影,顺便向金敏喜表白一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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