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设定于1955年,叙述摄影师丹尼斯·史托克和好莱坞男星詹姆斯·迪恩在一场派对上首次碰面;狄恩想透过杂志的照片来为自己添增名气,因此瞒着老板与丹尼斯一同到对方的家乡印第安纳州,途中丹尼斯除了拍下他多张美照外,还为两人产生了坚韧的友情。
破电影,表演很假,编剧也太多刻意,20分钟弃剧。
她撕开自己的伤疤,她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让别的女孩不再经历她曾经经历的可怕的不敢跟别人说的深深藏在心里的伤害。
立意还是不错的,至少能引起女性的共鸣。
印度片越来越跳出人们刻板印象了。题材是好的,拍摄手法也比较商业化熟练,只是冗戏和冗镜头实在太多太多
可悲的是,如果不以这种方式,没有人会听到我的声音。
这件事的社会意义大于电影本身。
3.5 立意大于电影观赏性。女性的反抗和发声,需要用16个儿童来威胁,才能引起国家的重视,实在是很无奈。强奸犯该死刑这么理所应当的惩罚,需要一个个曾遭遇强暴而毁了一生的女性去申诉创立,她们被轻视,被污蔑,被污名。而强奸犯却可以大大方方地继续工作,娶妻生子,多么可笑的不公。 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家都应该支持强奸犯阉割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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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电影后半段一直在哭泣,印度电影业已经在为社会问题发声,我国呢?
为什么强奸不能判处死刑?强奸不仅带来伤害,还让无数女性活在恐惧中,并不比死亡来得更加轻松。印度以超高的强奸犯罪率闻名,但至少他们拍出这样的电影,你必须大喊大叫来逼迫世人醒来。
贫穷却不甘落后,这是一个试图用文化把希望拉满的国度,为它鼓掌。
强奸之国都直面自己的问题了,什么时候把给大家锁喉的铁链取下来。
有社会问题 有承载社会事件的媒介 就是没有电影
《前程似锦的女孩》印度版,德里黑公交罪案,一直都不是个例,它一直都是印度众少女挥之不去的梦魇。虽然影片意义大过于形式,但是看完之后还是很震撼,一个体制不应该逼到一个善良的人开始犯罪才开始做出改变。
不得不说,这又是那个南亚大国拍的牛逼影片!还是那句话:人家能把自己丑恶顽疾和不公现象拍出来,就已经足够牛逼,至于演技的瑕疵,逻辑和情节细节的粗疏,悬疑手法的不完美,还有所谓的“过于理想主义”的批评,这些都真没那么重要了。
这样的电影真好,值得更多的人去看,在当下,它的现实意义,尤其凸显。该发出声音的时候,不要犹豫,一点点支持,也许可以改变未来,也许只改变一点点,那也比原地踏步要好很多!
从立意上来说,至少印度演艺圈在做正确的关注,不论它是不是有促进意义。 从技术上来说,平庸的编剧,平庸的表演,漏洞百出的挟持案。
三星半,前半段很常规,后面剧情的反转让我揪心和痛心,没有歌舞的印度片着实沉重了很多
在那些野兽心中植入恐惧!
内容差点意思,明显一副用力过猛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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