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威尔·法瑞尔 Will Ferrell 饰)只是一届小小推销员,在为公司做牛做马16年后,他非但没有得到晋升,反而落得了被残忍开除的下场,而尼克所获得的遣散补偿,竟然只是一把小小的军刀。老天爷似乎存心要和尼克作对,失意的他回到家后,眼见出现的景象简直让他抓狂。原来,妻子对终日浑浑噩噩的尼克失去了信任,她将他的所有家当扫地出门后更换了门锁拒绝再与尼克相见。
无家可归的尼克所拥有的全部就是身边的那一堆破破烂烂的垃圾,不甘于现状的他决定利用自己推销员的技能搞一个户外大甩卖。然而,正是这大甩卖让尼克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同时将名为撒玛利亚(丽贝卡·豪尔 Rebecca Hall 饰)的漂亮女人带到了他的身边。
很遗憾,只能在网盘里,以这种方式去看首部华裔超级英雄电影
妮可那段疯批戏好乐啊🥺
看男主打架、游泳的时候,都感觉看到他的灵魂在健身房里…
梁朝伟在里面哪是什么反派,不过是高高兴兴出门买菜回家却发现爱人没了的绝望丈夫
用电影方式来呈现的一篇北欧萨迦。原来莎剧《哈姆雷特》对原著中的维京民族风做了巨大的删减。
每一处台词和画面都让亚洲人尴尬,
有一幕是占据屏幕4/5的天,人在其中,看似孤立无援,与《黄土地》相对。
用电影方式来呈现的一篇北欧萨迦。原来莎剧《哈姆雷特》对原著中的维京民族风做了巨大的删减。
大概就是想拍史诗但总觉得哪里不够连贯,北欧神话也好,王子复仇也好,都不是那么陌生的内容,却依然感受不到景物之外的震撼,可能问题在于拍摄人物的方式,很努力是有啦,效果不够好
像看有声人皮书 配图铜版画 油画 那种。。对我来说这部片子是视觉和听觉的 并没有用到脑子。。
并不是改编莎翁,而是模仿莎翁,面对戏剧化的莎翁风格,令人意外的是,所有长镜头、彰显调度的戏都让人一刻也无法挪开视线,而那些形式感和舞台感强烈的戏,却始终总有说不出的生硬与违和,所有荒蛮、杀戮、暴力、阴谋甚至乱伦的戏都令人愉悦,而企图以仪式化塑造文明感的戏是那么造作,所有作者化的部分都那么迷人,而类型化的部分是那么格格不入。我没有那么爱这部电影,但是我爱死了电影里每一个长镜头和配乐的每一个音符
很多人说剧情陈旧,但对我而言,叙事不是电影唯一重要的因素,喜欢的演员,绝佳的摄影,反正我看的时候是挺沉浸的
但还是值得一看!
太有欧洲电影节的味儿了,摄影拉满,剧情简单但必须复刻莎翁。给高分主要是因为摄影太好了,如果导演能把逼格放下那该多好……
巧妙蕴含北欧文化的美国大片,活泼敦厚的诺恩斯,喜庆祥和的瓦基里,扑面而来的制片厂味,香喷喷的烤火山,北欧人(笑)(掌声)。复仇,啊,奥丁神是喜欢渡鸦的,(笑)(掌声)美国人很爱意淫他国IP,北欧人和美国佬的精彩交织。
3.5,横向比较,观感比《绿衣骑士》好。反哈姆雷特的王子复仇记,影像的不可靠建立了神话的现实感。
安雅:我和你一起去山上 男主:不,明天你准备逃走 第二天,男主为了让她逃走被打成狗 ??? 带牙套骑马的是谁??? 葬礼上被捅那女的是谁???
巧妙蕴含北欧文化的美国大片,活泼敦厚的诺恩斯,喜庆祥和的瓦基里,扑面而来的制片厂味,香喷喷的烤火山,北欧人(笑)(掌声)。复仇,啊,奥丁神是喜欢渡鸦的,(笑)(掌声)美国人很爱意淫他国IP,北欧人和美国佬的精彩交织。
你要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拿仪式当情节,拿风格当表达,当作者过于注重“风格签名”的时候,写下的内容就显得次要了——这部片子完全可以当做作者电影的反面教材。摄影机始终处在无动机的运动之中,以90度为单位的运镜限制了场面调度的灵活性,表演从开场妮可·基德曼的动作就显得程式化严重,横向对比科恩版《麦克白》,强烈的舞台化风格是向内挖掘人物内心的,而本片的风格化却没有一个踏实的落脚点,显得空洞虚浮。感觉艾格斯完全是在过精神北欧人的瘾啊,当神秘不是他作品中心的时候,他的风格就不再奏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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